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投新水源海水综合利用*体化工程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渤投新水源海水处理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渤投新水源海水综合利用一体化工程(一期)监理; 2.1.2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土建施工、海水淡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新能源总包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8人; 3.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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