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玉河路**号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续签第*年合同)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龙永忠、娄永祥、张慈娟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杯湖社区杯湖路海子营附3幢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玉河路**号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 |
标段名称: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小区
成交金额(*元):**.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
服务类 |
标段名称:1 |
名称:玉河路**号餐饮服务 |
服务范围:为玉河路**号入住人员及其它人员全年每天(早、午、晚)提供*餐餐饮服务及公务接待餐保障服务工作,餐饮服务时间为早7:**至晚上**:** |
服务要求:(1)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标准汇编、后勤服务管理标准》餐饮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管理,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2)成交人为玉河路**号提供全年***天的*餐制餐饮服务,每餐正常提供**人(含**人)以内的餐饮服务,餐标和向个人收取餐费标准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另行约定。 (3)成交人为玉河路**号其它人员同时提供同质同标的餐饮服务,向个人收取餐费的标准,由成交人在进行成本核算并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商定收费标准。 (4)成交人为玉河路**号提供公务接待服务,采用预约服务的方式保障,接待单位应提前通知成交人做好准备,产生的费用由接待单位与成交人*次性结清。 (5)合同服务期间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承包单位需修复或照价赔偿。 (6)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必要的厨房设备,由成交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采购提供。 (7)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劳动、劳保、洗涤等消耗品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天然气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水、电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9)在合同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管理服务转包、分包、出租给第*方经营。 |
服务时间:*年 |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龙永忠、娄永祥、张慈娟
收费标准:无
金额: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关于玉河路**号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年,合同*年*签,第*年合同期已满。现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号)文件执行,续签第*年合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杯湖社区杯湖路海子营附3幢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