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项目(二次)补疑2(项目编号:2024GCHNG0290) 各投标人: 现对“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GCHNG0290)”补疑2如下,请投标人仔细核看。 一、问:一般项目清单没有单位、金额这一列,请问金额填在哪里?回复:具体详见答疑澄清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放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二、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码头平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第 3 项,灌注桩(项目编号 100502001009)的项目特征“5.含 3 根φ60mm 声测管(3376kg)”中数据是否有误?回复:工程量清单数量无误,项目特征描述为33760kg,提供的声测管重量为方便报价,实际以图纸和规范要求为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附件工程量清单。三、问:招标文件中甲供料有 HPB300 钢筋,单价为 4600.00 元/吨,HRB400 钢筋,单价为 4450 元 /吨,请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该两项材料单价是按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价格编制还是按投标人自行询价的市场价格编制?该两项材料价格如何结算?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和答疑规定执行,投标人钢筋报价必须按此单价计入。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条款”中材料价格结算方式:为保证重要工程质量,对用于永久工程的钢筋。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供货人按计划直接提供给承包人(直供材料的具体部位以工程量清单表子目名称中的描述为准),送至承包人料场,承包人必须配合卸车,并由供货方、收货方、监理人进行三方签字确认。承包人不得自行采购或挪作它用,否则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22.1 款处以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现场的运输、装卸、保管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包括在报价中。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部分)进行质量检验,其质量检验费用计入综合报价。以上材料的供应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第5.2.2项后补充:承包人须在供货期28天前提供材料申请(调整)供应计划:年度材料申请计划表;半年度材料分月申请计划表;月材料申请调整计划表,对不按时提供材料申请供应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本款补充第5.2.7项:5.2.7甲供材料的管理及计量支付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相关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甲供材料费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到场单价乘以经承包人、监理人或业主验收的合格数量(每期计量实体+理论损耗量,但当供货量与扣回量超过监理人或业主认为风险值时,业主有权机动扣回)计算,在承包人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除发包人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实际使用数量不得超出允许总量的±5%。如承包人材料的最终实际使用数量在上述允许范围内,发包人将按经验收的合格供货数量予以扣回。(1)若承包人擅自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用于本项目的永久工程,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课以自购材料价款两倍以内的罚金。 如承包人材料的最终实际使用数量低于设计单位提供的理论数量的允许范围的下限,且无法说明原因时,发包人有权按理论数量的允许范围的下限值乘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材料指定单价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2)若承包人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发包人将按该部分材料价款的两倍以内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 如承包人材料的最终实际使用数量超出设计单位提供的理论数量的允许范围的上限,且又无充分理由解释用量增加的原因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供货商拒绝向承包人提供材料或对增加的材料按市场价格并加收20%的管理费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进场后按施工图计算各种甲供材料的理论用量(后期按变更图纸修正最终用量),提交监理人复核和项目办确认后,用于控制甲供材料的供应总量。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月需用计划和调整计划,若未能及时提交,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敦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需用计划。承包人收到指令后,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若承包人收到指令后的5天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则发包人有权通知供货商暂停向其供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等相关责任和风险由承包人承担。(4)若承包人中途退货,按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向供货商偿付违约金。(5)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交接记录表和质量验收证书,每延迟一天,供货商有权按结算总价和同期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承包人加收滞纳金。四、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条款:价格不予调整。五、问:招标文件第 25 页,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关于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而在招标文件第 53,54 页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及企业业绩中关于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为“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请明确以哪个为准。若以前者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 2019 年第 32 号令公布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是否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回复:①业绩证明资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备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相应条款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②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六、问:因投标制作工具里面部分内容为监理方填写 ,请问监理方内容是否可以不填写?回复: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件)”中,与本项目无关的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函有关监理方面的描述无需填写,打“/”。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关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函有关“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方面的描述无需填写,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须同时提供,但投标报价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函报价要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报价一致。七、问:清单中“其它附属序15 ”子目100800024085预埋铁件的项目特征,没有特别说明电缆槽的材质,根据设计说明这个电缆槽是不锈钢材质的,这个材质不同,报价是混合报价还是如何处理?回复:其它附属清单15已包括电缆槽(22S264-SS-DWG-SG-1073)工程量,投标人自行报价。八、问:根据设计说明,面层砼中需要铺设高强高韧低合金钢筋网(防裂纹钢筋网片),这个在清单中没有列出,该如何处理?回复:见答疑澄清附件:工程量清单中“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答疑”第30、31条相应内容,顶面铺设高强高韧低合金钢筋网(防裂纹钢筋网片)分别见码头平台清单22项目特征、1#引桥和皮带机栈桥、2#引桥清单26项目特征,投标人自行报价。九、问:其它:(1)临时用地问题:需要我们自行了解当地租地政策及费用情况;(2)临时用电:清单中一般项目列“施工措施项目(与项目有关,没有包含在单价中且其它一般项目没有列计的所有费用)”,那么现场是否有网电到工地?回复:见“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答疑”第1、7项回复。十、问:根据本工程水工建筑物设计说明,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数量为100%桩数。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应进行钻芯取样检测,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 3%,即不少于 15 根。其中码头Φ1200mm 灌注桩检测数量为 5 根,码头Φ1000mm 灌注桩检测数量为 7 根,引桥Φ1000mm 灌注桩检测数量为 3 根。 灌注桩轴向抗压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试验,检测数量 3 根,其中码头Φ 1200mm 灌注 桩检测数量为 1 根,码头Φ1000mm 灌注桩检测数量为2 根。结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钻孔灌注桩项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未包括本工程钻孔灌注桩检测的内容,请问本工程钻孔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钻芯取样检测、静载试验是否属于投标单位报价范围。回复:施工单位按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完成检测工作;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检测,投标人需考虑相关配合工作,见“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答疑”第4项回复。十一、因清单报价格式及工程答疑进行调整,2024年7月22日发布的原清单及工程答疑作废,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次澄清答疑发布的清单及工程答疑为准,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格式按本次澄清答疑“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报价格式”内容。十二、该项目原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淮南市高新区(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现调整开标时间、地点为: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淮南市高新区(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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