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7-9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
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
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曹洼乡、贾塘乡、关桥乡、史店乡、红羊乡、李俊乡、*彩乡、树台乡、郑旗乡、甘城乡、*营镇、*河镇、李
旺镇、西安镇、海城镇、街道办、瓜瓜山林场等**个乡镇1个街道办1个林场**个村(社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营造林**.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造林3*亩(乔木林0.5*亩、灌木林2.5*亩)、退化林修复**.5*亩,
修建防火生产道路**公里。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施
工;**标段为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施工1-2标段、**-**标段、**标段监理;**标段为宁
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施工3-6标段、9标段、**-**标段监理;**标段为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
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营造林项目施工7-8标段、**-**标段、**-**标段、**标段监理。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1-**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标段、**-**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施工标
段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监理标段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
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
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
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至***年2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持*期**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
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期**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期**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
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海原县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楼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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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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